关于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和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9-15   浏览次数:1464

各党总(直)支、处级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现象的发生,根据暑期学校纪检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党总(直)支、处级部门在近期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提出整改的措施,并切实地加以落实,特别是要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

本次自查的重点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实施校(院)务公开的情况;有否“小金库”的情况;人财物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等情况。

各党总(直)支、处级部门要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或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整改措施。

二、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是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整改的重要工作,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从源头上预防**的切实措施。各党总(直)支、处级部门要以防范廉政风险为核心内容,从人财物管理的业务流程入手,找出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围绕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方面提出风险防范的措施,明确风险防范的责任领导。通过风险查找、风险防范和规范权力运行,建立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现象的发生。要求按照《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一览表》(附件1)的项目进行认真排查分析和填写。

三、工作要求

  各党总(直)支和学院、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和任务,高度重视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和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工作。要求各党总(直)支和处级部门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和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情况和整改意见及各学院、部门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一览表》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上报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邮箱为:censor@hdu.edu.cn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 自查 通知

中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纪委 2010年9月13日印发

 

附件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一览表

学院、部门名称:

序号

业务流程或工作内容

相关岗位

风险点内容

防范措施

责任领导

           
           
           
           
           
           
           
           

注:防范措施主要指“怎样开展思想教育”、“完善哪些规章制度”、“如何实施内部监督”等方面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