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出席研究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工作协调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并讲话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2-09   浏览次数:933
     12月7日,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研究实施《联合国反**公约》工作协调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决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再接再厉,团结协作,扎实工作,努力完成研究实施《联合国反**公约》第二阶段各项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何勇指出,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批准《公约》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研究实施《公约》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各部门普遍重视,自觉把研究实施《公约》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统一部署;工作思路清晰,认真总结制度建设经验,积极借鉴制度研究成果,正确把握制度建设规律,及时研究制定了一批法规制度;工作积极主动,牵头单位积极承担牵头责任,协办单位认真落实牵头单位的工作安排,形成了相互支持、通力协作的有效工作机制。   
     何勇强调,《公约》是在对国际组织和地区组织各种反**公约、决议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拟订的,是目前国际上双边、多边反**条约中内容最全面的法律文件。继续深入开展研究实施《公约》第二阶段工作,是中央交给我们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反**国际合作、提升我国国际形象的重要途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要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开展反**国际合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积极开展应对履约审议机制工作。要努力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特别要优先落实根据《公约》强制性条款承担的义务,尽早完善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正确处理制定新法与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法规的关系,本着先易后难、急用为先的原则,开展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要注意将各国治理**的先进理念、有效做法、宝贵经验融入我国反腐倡廉实践,推动体制机制制度完善。要坚持中央确定的平等互利、尊重差异、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运用《公约》提供的平台和渠道,积极参与反**国际合作,推动我国反**向纵深发展。  
    何勇要求,研究实施《公约》第二阶段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坚持分工负责与协作配合相结合,负责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情况,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要把研究实施《公约》工作与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努力取得两个方面成效。要信守承诺、认真履约,努力承担作为缔约国应尽的义务,认真完成《公约》规定的任务,同时也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把握好研究实施《公约》各项工作的推进时机、力度和节奏,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出席会议。研究实施《公约》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记者 曹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