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原院长曾黄麟受审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8-03   浏览次数:259

四川理工学院原院长曾黄麟受贿受审:绝不翻供请求轻判

公诉机关指控,曾黄麟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366.50万元,为多名建筑承包商谋利

人物

他曾享受国务院津贴

曾黄麟,1955年12月出生,四川富顺人,博士、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曾黄麟是全国突出贡献专家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IEEE(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高级会员。主要从事神经网络、粗集理论等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者,被列入全国“百万人才工程库”。

昨日上午,受四川省高级人民**指定,宜宾市中级民**公开开庭审理四川理工学院原院长曾黄麟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曾黄麟在担任四川轻化工学院院长、四川理工学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366.50万元,为多名建筑承包商谋取利益。

11年受贿300多万

昨日上午9时30分,59岁的曾黄麟身着宜宾市看守所的黄色马甲,在法警的押送下步入宜宾市中级人民**第一刑事审判庭。当看到旁听席上的家人和昔日同事时,曾黄麟挥手致意,并落泪。

公诉人李直介绍,曾黄麟案犯罪线索由四川省纪委于2013年7月4日移送到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指定宜宾管辖。7月5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曾黄麟立案调查。

公诉书指控称,曾黄麟在2003年至2013年担任四川轻化工学院院长、四川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兼院长的11年间,共收受建筑承包商曹某、蒋某、曾某等15人的贿赂366.50万元,涉及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项目、食堂BT项目、体育场项目及移动校园等项目。曾黄麟还曾“打招呼”,由四川理工学院后勤部门新开设银行账户给行贿人蒋某贷款提供担保,甚至直接由学院后勤借款130万元给蒋某。每次得到关照后,蒋某都会给曾黄麟送上钱物表示感谢。

此外,曾黄麟还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力和社会关系,为自贡龙城国际和富顺县黄桷树花园的开发商谋取了利益。曾黄麟受贿的地点既有自己家里,又有四川理工学院的办公室,甚至有人在打麻将时直接将装有20万元现金的口袋交给他,还有人因其女儿读书送了5万元。

主动上缴500余万

李直在法庭调查时称,曾黄麟2003年至2013年间的合法收入为220万余元,其妻子邱某的合法收入为50万元左右。但案发时曾黄麟及其妻子在自贡多个银行的存款总额达到528万余元、美元2万多元,其****超其合法收入一半以上。

曾黄麟在自我辩护时说,案发后为了表明自己的认罪态度,他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上缴了551万元,这其中有自己受收的贿赂,也有家庭的合法收入。曾黄麟希望将纪委和司法机关查明的不属于受贿款的部分金额退还给他。

绝不翻供请求轻判

**书称,曾黄麟收受的贿赂款大部分以妻子邱某及自己的名义存入银行,少部分用于购买住房和家庭日常开支。曾黄麟表示,对于**书的指控全部予以认可,绝不翻供。曾黄麟请求合议庭在量刑时考虑其自首情节、未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等因素,给予从轻判决。

检察机关认为,曾黄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在工程承包、追加工程、工程款划拨等方面提供帮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收他人贿赂,构成钱权交易,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李直称,曾黄麟在归案后未检举揭发他人,没有立功表现。但曾黄麟主动投案系自首,在侦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投案后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花絮

被告:看守所里搞科研

看守所:不具备实验条件

昨日作最后陈述时,曾黄麟哭诉称,由于自己学习不够、对受贿犯罪的认识不清导致犯罪,希望利用所学知识,为国家作最后的贡献。

在庭审中,曾黄麟称他在关押和审查期间坚持科学研究,研究了无人机的目标识别系统和飞弹的精确打击系统,并通过宜宾市看守所联系国家有关单位和部门上报(研究成果)。

但宜宾市看守所负责人告诉记者,曾黄麟羁押期间确实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并向管教干部提过他在进行无人机系统的研究,但目前并未出科研成果,也没有通过看守所向有关部门报告。该负责人表示,看守所不具备进行科学实验的条件。(记者 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