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四起高校腐败案:浙大某教授贪污科研经费获刑十年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8-03   浏览次数:249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6日披露,教育部近日组织召开了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对30所直属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会上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部署会上,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从检查、巡视和办案的情况总结了科研经费使用违规**的7种主要表现形式,并深入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

这4起典型案例是:浙江大学原教授陈英旭将科研经费划入自己控制的公司,**945万余元,被判刑10年;北京邮电大学原教授宋茂强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银行存折冒名领取劳务费,将68万元科研经费据为己有,被判刑10年6个月;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二人以虚假采购耗材的方式向一家生物技术公司支付264万余元,涉嫌**,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山东大学刘兆平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341.8万元,被判刑13年。其中前3起典型案例在科技部的巡视整改情况中已向社会公开通报。

《 人民日报 》( 2014年10月17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