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6-13   浏览次数:1458

6月9日上午,校纪委书记冯浩主持召开学校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各党总(直)支书记、处级部门负责人、校办企业负责人参加。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浙江省纪委等部门分别下发的关于做好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文件精神。会议对我校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了布置。
  会议明确了学校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重点内容、重点检查对象和工作步骤:范围为各学院、各处级部门、相关学科、学校全资或控股的产业实体;重点内容为各类收入(包括与外单位合作办学收入)应入学校财务账而未入账设立“小金库”、***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假支出套取资金形成的“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支出情况;重点检查对象为挂靠在学校的社会团体收支、学校投资或控股产业实体收支、校本部各类专项资金、科研经费中较大资金的支出;工作步骤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学院结合本单位情况,做好自查工作。
  会议就如何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精神,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小金库”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宣传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二、要扎扎实实地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在2009、2010年自查的基础上,今年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工作要做细、做实,不留死角。三、计财、纪监审、资产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监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治理工作。(计财处、纪监办)